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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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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加成,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医改政策解读

时间:2017-08-30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238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切实做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许昌市妇幼保健院积极响应新医改政策,将于2017年8月31日零时正式施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正式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院运行新机制。

 

告知书

 

尊敬的孕产妇、患者朋友:

    您好!欢迎您到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就诊!

根据《许昌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调整我市城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改革要求,831日零时起我院开始执行新的医药价格,按新的标准收费。

  2017年831日零时起,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收入(中药饮片除外),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总体不增加患者实际负担。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询问我院医务人员,也可拨打0374-3364969、13298230768咨询。

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830

 

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国家、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维护和增进全市人民健康为宗旨,把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问题 。

 

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到2017年底力争实现:一是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收入占比总体降到30 %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二是分级诊疗初步开展。建立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落实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三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到2020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就医秩序明显改善,分级诊疗体系基本完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就诊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 以下。

 

我市哪些公立医院参加综合改革?

 

    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包括市直公立医院,魏都区所属公立医院,驻许省属、部队管理及部门管理公立医院。城区内原由公立医院改制为股份制的医院,自主申请参加改革的,经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管委”)批准后参照本方案实施。

 

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启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