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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友好来访参观接待管理办法

时间:2022-07-15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2426

为加强对外沟通交流,树立医院良好形象,制定本接待管理办法。

一、友好来访、参观接待主要负责部门是医院行政办公室。

二、根据来宾情况,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相关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有关工作人员负责接待。

(一)上级领导和重要来宾来院参观,由院领导接待,行政办公室陪同接待。

(二)专业性参观,由分管领导与职能科室负责接待,行政办公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一般性参观,根据来访人员情况由行政办公室和职能科室负责接待,必要时由相关院领导参与。

三、认真做好来宾的住宿、膳食、交通安排,根据来访的需要,应分不同类别予以安排落实。

四、对来院参观学习的单位和人员要热情接待,注意仪表、服装,服务周到,有礼有节。

五、每次接待工作都要做好接待登记,每年汇总、总结

六、常规接待程序

(一)接待场所的落实:安排好会议室,布置会场(横幅、茶水、多媒体、医院宣传材料、宜传报导等)

(二)由接待人员在医院主要北门出入口处迎接

(三)入座后,双方介绍人员情况

(四)由院方致欢迎词和医院简要介绍

(五)播放医院影像资料片

(六)双方交流作对口介绍

(七)按需安排实地参观

(八)由接待人员负责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