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孕期保健科:0374-2117826 
产一病区:0374-3367890
产二病区:0374-3364975
产三病区:0374-2117988
孕妇学校:0374-2117996
产后保健科:0374-3362569 
儿科门诊:0374-3363279
儿科一病区:0374-3364957
儿科二病区:0374-2117961
新生儿科:0374-3363256
儿童康复科:0374-2117831
儿童保健科:0374-3393002
外科:0374-2117906
乳腺科:0374-3363023
妇科门诊:0374-2117868   
妇科病区:0374-3363376
妇孺国医堂:0374-2117979
体检科:0374-2117861
药房:0374-2117809
检验科:0374-2117873
手术麻醉科:0374-3363326
病案室:0374-3363708
出生证明办理室:0374-3122135
预约四维彩超:0374-3363136
民生产筛室:0374-3173566
急诊科:0374-3322927
综合服务台:0374-2117878
医保政策咨询:0374-3362161

冬季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午间门诊

12:00-14:30

下午: 14:30-17:30


投诉电话:
0374-3364969(工作时间)
13298230768(非工作时间)
市卫健委投诉电话:0374-6066289

公告通知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告通知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时间:2021-08-02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4457

尊敬的各位服务对象及家属: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南京等地发生聚集性疫情,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敬请认真阅读并积极配合执行。
      一、门诊就诊
  1. 主动告知医护人员有无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及江苏省南京市、云南省瑞丽市、辽宁省大连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南张家界等旅居史,并主动报告有无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临床症状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不得隐瞒。
  2. 所有来院人员请提前准备好健康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遵守咳嗽礼仪和一米线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3. 发热儿童请预检分诊处就诊。成人发热患者请到设有发热门诊的综合医院就诊。
      二、住院管理     

1. 住院患者及其陪护须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者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 严格执行住院患者及陪护管理制度,非必要不探视,陪护人员相对固定,执行一人一陪护    
  3. 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串门、不握手、不随意走动、不随意摘下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避免交叉感染。主动配合每日健康监测,不得瞒报、谎报健康状况。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所有人员佩戴口罩,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2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