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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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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时间:2021-08-02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5074

尊敬的各位服务对象及家属: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南京等地发生聚集性疫情,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敬请认真阅读并积极配合执行。
      一、门诊就诊
  1. 主动告知医护人员有无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及江苏省南京市、云南省瑞丽市、辽宁省大连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南张家界等旅居史,并主动报告有无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临床症状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不得隐瞒。
  2. 所有来院人员请提前准备好健康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遵守咳嗽礼仪和一米线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3. 发热儿童请预检分诊处就诊。成人发热患者请到设有发热门诊的综合医院就诊。
      二、住院管理     

1. 住院患者及其陪护须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者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 严格执行住院患者及陪护管理制度,非必要不探视,陪护人员相对固定,执行一人一陪护    
  3. 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串门、不握手、不随意走动、不随意摘下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避免交叉感染。主动配合每日健康监测,不得瞒报、谎报健康状况。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所有人员佩戴口罩,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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