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市儿童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许昌市政府举办的一家三级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面积5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400张,职工500余人。负责全市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康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暨许昌市儿童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我市政府举办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全市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业务指导等工作。我院于2019年4月实施了整体搬迁项目,新院位于东城区青芳街39号,占地面积38.8亩,业务用房面积56000平方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